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修满学分,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教育部公共课程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,我院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(加注“网络教育”字样);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;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,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。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(教高厅[2004]2号),2004年3月1日以后(含3月1日)入学注册的学生在读期间须参加英语、计算机基础、高等数学(或大学语文)三门公共课的全国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。



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,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:
1、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,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;
2、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;
3、除英语专业学生外,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(大学英语四、六级免考规定请咨询各校外学习中心);
4、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5、除英语专业外,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(少数民族的界定以《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》中的标准为准)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
学位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法纪;
(二)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,平均成绩75分(含)以上,学位论文成绩良好(含)以上,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;
(三)须参加由我校组织报名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,且成绩合格;
(四)外语类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专业外语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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